没错!!
就是九十三天。
本来刚刚已经熄灯,准备上床睡觉了。
不懂为什么,脑子里总是想要上来写一写。
就是因为这样,我就写了这篇 '没有槟城的日子,第九十第三天'。
时间飞快的,现在有是九月的二十七号了。
一个月又要这样的过去了。。
再来一次,时间飞快的,明天又是九月二十八号了。
为何呢?九月二十八号有什么特别呢??
没什么特别。但,现在对我而言,每个月的二十八号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。
因为,二十八号是我的幸运日?非也。
二十八号对我而言,就是一个在提醒我,在为我倒数的一个日子。
因为在本年的六月二十八日,
我就开始了我的一个全新的生活、日记、故事。
所以,每个月的二十八日,正是我在为我自己的一个倒数。
很快的,这篇日记已经来到第三个月的时间了。
还有两个月,就要结束了我这个名为 '没有槟城的日子' 的日记。
之前还说,哇,五个月的时间,那么久。。
错了。是很快速的!
书?老实地说句,我很不喜欢。
因为我觉得读书很浪费时间,尤其是那些小说还是什么什么之类的书。
但,有一本我很喜欢的书。
这本书,是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会有的一本书。
那就是你自己的'书'?何谓?!
当你来到这个世界时,
你母亲父亲,就给了你一本非常美丽而珍贵的空白书本。
这本书的内容精不精彩,就要看你怎么把这本书去
一字一句、一横一撇、一竖一勾的写你的那本书而已。
会珍惜这本书的人,就会用美丽的字眼、优美的词句去构写它;
而那些不会珍惜的人,就会随随便便地去写它,
有些甚至于写到一半就把它给放弃了。
而我,既然我的双亲都给了我这本那么珍贵的一本书,
我就有了那个责任去完成它。
不管当中是否有瑕疵、缺点,
不管内容是否像童话般的美丽、精彩,
我还是会努力去把它给写完。
这就是我的责任。。
当然,每个人心目中,一定是想要把那本所谓的书写得,
有多么精彩就多么精彩;有多么童话就多么童话,
那就是掌握在你手中,看你用什么方式去完成它。
有时不需要那些什么名贵彩色墨水,还是可以写出彩虹般的色彩。
Always Samson,待续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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